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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aker: "him***"
date: "2025-09-19T23:06:15.970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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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im*** 发言 (2025-09-19)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039)
时间：2025-09-19T23:06:15.970Z

## 发言正文

> 美国政府反对郭文贵提出的动议，该动议要求法院强制检方从其破产受托人处扣押资产。
> 
> 政府认为该动议毫无依据，因为没有任何法律授权法院强制检方扣押或没收资产。根据《刑事诉讼规则》第32.2条及21 U.S.C. § 853，只有政府才能启动没收程序。
> 
> 背景：郭文贵于2024年7月被判犯有组织敲诈共谋罪，诈骗受害者超过10亿美元。他在2022年申请破产，目的是掩盖其资产。自2022年以来，政府已开始扣押相关资产。2025年8月，法院在郭未表态、也未提出反对的情况下签发了初步没收令（POF）。
> 
> 郭在2025年9月的动议中请求：
> 
> 1. 法院强制政府从破产受托人处扣押19项资产；
> 
> 
> 2. 允许其在判刑前提交进一步文件，以质疑部分财产是否可没收，以及没收金额是否准确。
> 
> 
> 
> 政府反驳称：
> 
> 关于强制扣押：法院无权命令检方提起没收程序，就像法院无权强迫检方起诉一样，决定权完全在政府手中。
> 
> 关于重审没收问题：郭声称自己并不拥有这些财产，因此无权质疑；同时，他已在早前放弃了对13亿美元没收判决的异议。
> 
> 
> 结论：法院应全面驳回郭的动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