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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_type: discussion_message
speaker: "joh***"
date: "2026-02-21T09:59:21.577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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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oh*** 发言 (2026-02-21)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080)
时间：2026-02-21T09:59:21.577Z
回复：[q26956545db119a287e9f](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26956545db119a287e9f) (查看被回复的发言（跨批次）)

被回复发言摘要：
> 如果郭不被Rico到 那么民事案里的农场主和300收钱的（具体是法治基金）被Luc追 就没有法理依据了
> Luc只能在破产案刑事案 追郭的个人资产 而不能扩大到其他实体（他只是个人破产trustee)
> 所以
> 检方坚持没收G系列 一是保拱竹 二是保证刑事案Rico可以牵涉到郭 从而让Luc可以在民事案里 用Rico 追到法治基金的钱
> 杀人诛心 不止G系列 喜交所等投资款 法治基金的钱 也要在破产案里抢

## 发言正文

> 法治基金 主席是王雪冰 转钱必须有他签字
> 他做检方证人 指认是郭指挥 这样法治基金 才会被rico Luc才有资格追钱
> 郭动议提到他 不是偶然 更像是往他那里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