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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aker: "reb***"
date: "2026-08-27T06:47:02.878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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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b*** 发言 (2026-08-27)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153)
时间：2026-08-27T06:47:02.878Z

## 发言正文

> 本案中的洗钱，并不是像贩毒集团那样把贩毒收益从黑钱洗成白钱，而是指的交易性洗钱和藏匿性洗钱，把诈骗所得用来购买成奢侈品等物品，叫做交易性洗钱，把诈骗所得层层转账，叫做藏匿性洗钱。那么喜交易所的层层转账，庭审证据里是不是全部5.17亿都在层层转账，还是只有一部分。就是投资者的资金进入了一个具体银行账户，后面的层层转账是否却有发生？然后转账本身如果是正常业务运转的需要，一旦被定为诈骗项目，就不能被视作正常业务需要，而变成藏匿性洗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