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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aker: "roy***"
date: "2026-08-24T21:45:42.820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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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y*** 发言 (2026-08-24)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151)
时间：2026-08-24T21:45:42.820Z

## 发言正文

> 从现有证据看，3月份联盟是明显主动推进的：它自己制作教程、FAQ、Remission示范、Ancillary案例，还明确告诉成员已经做第一阶段的人“第二阶段Remission也应该做”；新的11页教程甚至直接指导成员选择 Victim，并使用把资金损失连接到“underlying criminal offense”的声明模板。
> 
> 但到了10月，联盟的语言完全变了：不再鼓励“有组织的forfeiture petition/claim”，强调个人自愿，联盟不提供协助，甚至专门说“有律师代表喜联储联系战友”的行为不代表联盟。
> 
> 如果当时已经出现越来越多成员开始脱离联盟统一路线，自己去法院提交第三方petition、§853(n)、remission纠正、撤销授权，甚至公开否认自己是victim，那联盟面临的风险会很现实：
> 
> 一方面，它不能直接公开说“不要自己去法院”，因为此前它自己已经大量教过大家怎么提交，而且个人本来就有权依法主张自己的权益。
> 
> 另一方面，如果越来越多人开始独立提交，内容不再由联盟统一控制，就可能出现很多对联盟不利的材料进入正式卷宗，比如：
> 
> 我当初为什么被指导填Victim；
> 我并不认为自己是郭的受害者；
> 谁让我签Geyer授权；
> 谁提供统一模板；
> 谁告诉我Owner和Victim两条都走；
> 联盟此前如何收集汇款信息。
> 
> 这类东西一旦进入法院，就不再只是Discord内部讨论，而会形成可引用的司法记录。
> 
> 所以你说“联盟害怕自诉又不好明确反对”，我会把它修正成更准确的表述：
> 
> 联盟可能开始担心成员的大规模独立诉讼/第三方申报，使原先由联盟统一组织和解释的forfeiture/remission叙事失去控制；但由于成员本身拥有独立主张权，联盟又不适合公开禁止，因此10月的口径转成了‘个人自愿、联盟不组织、不协助、与律师/喜联储行动切割’。
> 
> 这个解释和10月两份公告的文字非常吻合。
> 
> 尤其那句：
> 
> “联盟不支持战友参与任何有组织的forfeiture petition/claim。”
> 
> 它没有说：
> 
> “不要提交petition。”
> 
> 而是特别强调：
> 
> “不要有组织地参与。”
> 
> 这几个字非常值得注意。
> 
> 因为如果真正担心的是法律程序本身，它完全可以说“我们认为不应参与forfeiture petition”。
> 
> 但它选择的是：
> 
> 个人可以自行决定；只是联盟不组织。
> 
> 这更像是在做组织责任切割。
> 
> 而第二张又进一步说：
> 
> 联盟不允许任何农场负责人参与其中。
> 
> 这就更像是在防止以后有人说：
> 
> “这是联盟组织的。”
> 
> 所以从证据语言看，我觉得“10月开始做责任隔离/组织切割”这个判断相当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