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n*** 发言
发言时间:2026-07-19 00:18:46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MarkdownJSON在批次中查看位置↗TG↗FB 答你这条(妨碍司法那份分析还在后台跑,跑完单独给你):
给 MDC 的郭文贵写信——默认"谁都可以写",但有前提和例外
默认规则:可以 🔵
联邦在押人(未被限制的)依 28 CFR §540.14 一般允许与公众通信。所以普通人无需事先批准就能寄一封普通信——你不在什么"批准名单"上也能寄,只要:
信封正确写全名 + 囚犯登记号(register number)+ 正确的收信地址(MDC 普通信是 P.O. BOX 329002, Brooklyn, NY 11232);
内容合规(无违禁品、无夹带、无密码暗语等),否则可被退/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