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把这个文件翻译成中文 该文件(dkt 26, 25-2726.pdf)是向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United State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Second Circuit)提交的一份法律文书。 以下是该文件的核心内容翻译: 基本信息 案件编号 (Docket Number):25-2726 提交日期:2025年12月22日 动议名称:申请提交补充请愿书以纠正程序缺陷的动议 (MOTION FOR LEAVE TO FILE SUPPLEMENTAL PETITION TO CURE PROCEDURAL DEFICIENCY) 动议人 (Moving Party):Ryan Bai(真名:白冉月/白冉岳 Ranyue Bai),以个人名义(Pro se)提交 对方当事人:纽约南区(District of New York) 对方律师:Nathan Rehn(美国纽约南区联邦检察官办公室) 主要诉求与内容简述 这份文件共有 34 页,主要围绕白冉月作为受害者在针对郭文贵(Ho Wan Kwok)一案中的权利主张。根据文件末尾的证明项,该动议附带了以下重要附件(证据): 附件 E:申请提交补充请愿书以纠正程序缺陷的动议。 附件 C:关于 ECF 第 765 号文件中未经授权公开上传个人信息 (PII) 的声明——指控其违反了《犯罪受害者权利法案》(CVRA)、《联邦刑事诉讼规则》第 49.1 条及司法隐私政策。 附件 D:由于纽约南区联邦检察官办公室 (SDNY) 报复性披露个人信息而申请扩大强制令 (Mandamus) 救济的补充请愿书。 附件 A:反对第 754 号文件的动议:处理参与法庭欺诈的问题,并敦促讨论法官回避 (Judicial Recusal)。 附件 B:紧急动议:要求法院停止压制《受害者权利法案》(CVRA) 赋予的权利,并防止在未解决的检控欺诈情况下导致诉讼崩溃。 背景摘要 从文件中可以看出,动议人白冉月(Ranyue Bai)认为其作为受害者的个人隐私信息在法庭记录中被不当披露,并将其视为一种“报复行为”。他请求上诉法院干预(通过 Mandamus 强制令),以纠正地方法院在处理受害者权利、资产没收程序以及检控行为中的所谓“欺诈”和“程序错误”。 该动议还特别提到了对纽约南区联邦检察官办公室(SDNY)和某些受托人(如 Luc Despins)行为的质疑,认为他们未能保护受害者权益,甚至存在误导法庭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