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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aker: "ntp***"
date: "2025-07-31T07:57:21.722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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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tp*** 发言 (2025-07-31)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021/pages/3)
时间：2025-07-31T07:57:21.722Z
回复：[qa601e4171d100870bb57](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a601e4171d100870bb57) (查看被回复的发言（跨批次）)

被回复发言摘要：
> 因为郭欠债巨大，一旦破产，他彼时所持的各路资产将被各路非诈骗案相关债方追讨，而他清楚彼时的大量资产在法律定义上为诈骗（现已坐实无需讨论），这就延伸了一个问题：即法庭通常考量的是，这部分钱，受害者应优先获得赔偿（通常刑事庭和破产庭会在一定时刻协商运筹这块儿），再以余额补偿其他非诈骗受害债方。 问题是，郭的众多信徒彼时几乎不可能情感上接受郭在诈骗、未来有可能败诉，所以一旦这些“受害者”不去登记，钱被其他债方抢走，郭将永无可能将这部分钱想新的招数回收到自己相关利益方手中。 所以他不得已只能鼓动众人登记，先把钱尽量收到自己人手中，留的青山在，这样未来也许能通过“后自己”时代想些更妥的办法把钱重新弄进自己利益方里，毕竟哪怕自己出不来，给自己的孩子也是好的

## 发言正文

> 就算他真那么想，他也不会鼓动人们虚假索赔，因为这是犯法，最后肯定也得不到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