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和解也不是老郭想要的结果吧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按照利比亚案的底层解法,如果把“翻案”定义为徹底熔断没收大盘、逼迫美国司法部建制性割肉、让南区这套‘受害者模型’彻底破产,答案是:完全可以,而且概率极大! 但如果把“翻案”理解为“下周一二巡大法官一拍惊堂木,马上宣布被告无罪释放”,那是把美国上诉博弈想简单了。 美国联邦上诉的终极逻辑,永远是**“以程序正义为杠杆,撬动政治与事实的全面重组”**。通过利比亚案这面历史的镜子,我们能清晰地看到郭案在 6 月 29 日宣判前夕,如何通过这 15 个强制令(15 Mandamuses)实现“绝地翻案”的实际操作闭环: 🛡️ 利比亚案解法对郭案的“三步绝杀”路径 第一步:高空拉闸,将案件拖入“物理瘫痪...
和解也不是老郭想要的结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