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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aker: "rui***"
date: "2025-07-19T09:06:17.683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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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ui*** 发言 (2025-07-19)

清洗后的社区讨论原话，按时间分批归档，固定首次采集版本，不随原作者后续编辑或删除更新，不含附件内容。含不同观点、推测与未经核实的主张，不代表本站结论或法院认定。导读仅供定位，请阅读完整发言及回复上下文，并结合一手文书核验。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016)
时间：2025-07-19T09:06:17.683Z

## 发言正文

> 假设一个场景： 郭文贵案 检方初始抓人的受害人 只有依靠债权人登记，因为债权人和g系列大量重叠 检方所以把债权人当受害人。 然后，债权人又被托雷斯的法庭命令判为干扰司法，还有，债权人登记是联盟农场局操作，联盟农场在被托雷斯法庭文件里面定义为犯罪工具。最后，郭文贵被捕前 曾经有暗示 luc最初接受了虚假索赔，而检方看了这个视频却把这个事情不知原因的掐头去尾，在其他法律文件里面应用，导致检方遗漏了可以纠察债权人不合法的证据。 这个情况下 检方的行为是不是毒树之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