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第二层:时间顺序关系(非常关键) 联邦司法实践中: 没有CVRA → 不允许MVRA 因为: MVRA = 赔钱 CVRA = 赔钱前必须保障的程序权利 换成白话: 赔钱之前必须问一句 “谁是受害人?受害人要不要说话?受害人有没有被保护?” 所以 CVRA 在前 MVRA 在后 顺序不能反 ⸻ 第三层:法律依赖关系(dependency) MVRA 强制赔偿依赖两个前提: ✔ 有受害人 ✔ 受害人损失可计算 而受害人身份在程序上由CVRA提供最低判定基础: 没有CVRA,就没有合法确认受害人身份 没有受害人身份,就没有MVRA数学模型 所以 MVRA 是 依赖 CVRA 的 ⸻ 第四层:限制关系 还有一层更重要: CVRA 会限制 MVRA 的运行方式 例如: CVRA 有: ✔ 隐私权 ✔ 参与权 ✔ 反报复保护 ✔ 信息知情权 ✔ 发言权(allocution) 如果法院跳过CVRA直接做MVRA 那是 程序性宪法违规 你们三个人的二巡(特别是白冉月25-2726)就是抓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