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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_type: discussion_message
speaker: "reb***"
date: "2026-04-10T23:03:58.677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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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b*** 发言 (2026-04-10)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100/pages/2)
时间：2026-04-10T23:03:58.677Z
回复：[q0bf3682fa54c78631f2b](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0bf3682fa54c78631f2b) (查看被回复的发言（跨批次）)

被回复发言摘要：
> 这5.5亿和350万到底哪个是损失金额，如果是350万，为啥等级是顶级？

## 发言正文

> 检方是主张进入G enterprise 的钱就是被骗的钱，且这些钱被实际控制，所以应该全部算作被告造成的实际损失，辩方主张的是，南区检方控制的部分，sec控制的部分，受托人扣押和花掉的部分，真正的诈骗犯转移走的部分，这四部分都不算被告造成的损失，13亿除去这四部分，还剩350万的缺口，只有这部分算被告造成的损失。但这应该是演戏。量刑报告的那不到50个受害者的超过5.5亿的损失是怎么来的？这才是辩方应该去较真的地方，只要较这个真，就会牵出虚假债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