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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aker: "him***"
date: "2026-02-04T06:02:46.265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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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im*** 发言 (2026-02-04)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075)
时间：2026-02-04T06:02:46.265Z

## 发言正文

> 在这份 799 号文件（反对 13 亿美元没收判决的意见书）中，辩方并没有指控或攻击所谓“共同被告/共谋者”存在新的犯罪行为，也没有声称他们策划诈骗。相反，辩方在几个关键点上提到“co-conspirators”或相关人员，主要是为了限制Guo的个人没收责任。核心意思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 一、强调不能因共谋者行为而对Guo适用连带责任
> 辩方大量引用：
> Honeycutt v. United States
> United States v. Elias
> United States v. Tanner
> 核心主张是：
> 被告只能对自己“个人实际取得”的犯罪收益负责，
> 不能因为共谋者取得了收益，就让Guo承担全部金额。
> 也就是说：
> 即便存在共谋结构；
> 即便他被判有罪；
> 也不能对“他未实际取得的资金”进行个人金钱判决。
> 这是对政府13亿美元“总盘子”理论的法律拆解。
> 二、强调资金由“他人或公司控制”，而非Guo本人
> 文件中指出：
> 多个账户由其他实体控制；
> 银行负责人作证称Guo不是最终受益人；
> 政府在对王雁（Yvette Wang）的量刑备忘录中曾称她是“day-to-day boss”。
> 这里的策略不是攻击共谋者，而是：
> 即便存在共谋网络，资金控制权不在Guo本人。
> 目的是切断“个人取得（personally obtained）”这一关键要素。
> 三、关于无罪部分（GTV）
> 辩方指出：
> 陪审团在GTV相关指控上作出无罪裁决；
> 政府仍试图把GTV资金算入没收金额；
> 这是不允许的。
> 这里并未说共谋者操纵什么，而是说：
> 即便其他人参与了相关行为，Guo在这些具体指控上被判无罪，
> 因此不能基于该行为扩大没收范围。
> 四、关于第三方与破产资产
> 文件提到：
> 第三方可能持有或控制部分资产；
> 政府对这些资产享有优先权（relation-back doctrine）；
> 若政府未主张，应在Guo的金钱判决中抵扣。
> 这部分同样不是指控共谋者，而是强调：
> 不应通过让他个人承担金钱判决来“补位”其他资金流向。
> 五、总结
> 在799号文件中，Guo的律师关于“co-conspirators”的立场非常克制，重点是：
> 不允许连带责任扩大个人没收金额；
> 只对本人实际取得部分负责；
> 不能用共谋结构填补证据不足；
> 无罪行为不得计入；
> 已回收资金必须抵扣。
> 并没有：
> 指控共谋者操纵受害人；
> 指控共谋者组织虚假申诉；
> 指控共谋者制造受害人数；
> 指控共谋者与政府串通。
> 这份文件的基调是纯粹的没收金额法律技术性反驳，而不是关于共谋结构的政治或事实攻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