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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aker: "spr***"
date: "2026-07-29T14:49:56.759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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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pr*** 发言 (2026-07-29)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140/pages/5)
时间：2026-07-29T14:49:56.759Z

## 发言正文

> 在郭先生申请破产后，破产法院任命了卢克·德斯平为第11章托管人。该法院信任德斯平具备资格、能力和勤勉来管理这个从一开始就显得相当复杂的破产案。
> 尽管每个人都有权咨询律师，虽然他把2100万美元的账单提交给破产法院，但他有资格作托管人吗？普恒律师事务所是否是实际托管人？注意到这一点后，检方律师接下来还会直接跟卢克·德斯平联系所有进一步的事务，当然他可以与律师一起审阅，尽管他似乎已由律师出面代表了。根据法律，德斯平也被指定为破产财产的授权代表。与普通人相比，托管人有更大的责任以自己的名义行事。
> 在2023年6月26日发布的22-05003号案件的247号文件当中，破产法院认定“托管人是一位经验丰富的破产案专业人士”。因此，为什么有人要通过普恒律师事务所联系托管人？为什么托管人不能在没有律师
> 事务所代劳的情况下管理第11章破产？检方律师的客户首先被托管人榨取，然后再次被托管人的律师所榨取？而托管人却还厚颜无耻到对喜玛拉雅交易所及其客户进行诋毁。
> 检方律师的结论是：所有各方都应该直接与正式任命的托管人打交道，并将向托管人
> 提供建议的法律费用保持在最低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