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这里法院组织的 这一帮人 登记 claim 或者 petition的 合法吗?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根据Wang的判决要求,政府需将其意图没收的“特定财产”通过网站(http://forfeiture.gov)公示30天,向第三方公开征集权利主张。今天(2025年4月7日)是该30天期限的最后一天。 截止目前,已有约102份请愿书由第三方提交,主张他们对Wang没收令中列出的资产(“争议财产”)拥有权益。 🏦 无人主张权益的资产(将直接没收) 以下列出的是无人提出权利主张的资产(Excluded Assets),政府将请求法院签发最终没收令: 1. £3,005 英镑——2023年3月15日自Wang公寓中查获; 2. HK$1,180 港币——同日查获; 3. ¥600 人民币...
这里法院组织的 这一帮人 登记 claim 或者 petition的 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