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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_type: discussion_message
speaker: "reb***"
date: "2026-01-29T04:50:50.784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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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b*** 发言 (2026-01-29)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074/pages/5)
时间：2026-01-29T04:50:50.784Z
回复：[q2b84f96df039518e393a](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2b84f96df039518e393a) (查看被回复的发言（跨批次）)

被回复发言摘要：
> cert的问题，我的ai跟我说cert比Original Mandamus更有机会，说最高法明确过这个事情，只要实际效果是一个司法裁决，就可以cert。因为你说的是对方主动打过来，是程序上必然有这一步吗？如果对方打过来，我的美国电话是虚拟号，他们打不过来，因为二巡有两次说要给我回电，然后我都没收到回电，我留本地电话，由于不是加拿大以+1开头的电话，估计最高法的书记处的座机不知开通国际电话权限没有，可能也打不进来，打进来我的语言能力也应付不了，程序无法往下推进。

## 发言正文

> 我突然想到ai说过，ifp加cert几乎都会被认为是frivolous，可能是因为你的是Original Mandamus，所以没有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