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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r*** 发言

发言时间:2026-07-28 16:23:08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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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原文
# 其他要点 - **双语材料**:多份提交附中文参考译本,便于被告理解。 - **同步送达**:文件同时送达检方与辩方。 - **无已知程序回应**:尽管多次通知多方,无人正式要求入档或处理。 - **隐私保护**:请求对个人识别及敏感财务信息按适用规则处理。 - **宣誓**:声明内容真实正确。 ### 请求救济(Prayer for Relief) 1. 命令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正式入档申请人此前所有已提交的自诉受害人文件。 2. 授予法院认为公正适当的其他程序性救济。 ### 附件概览(Appendix A–M) 主要为支持性程序性证据(非实体主张): - A–E:2025年9–10月四份原始提交包(英文+中文译本+自动确认邮件)。 - B:纸质邮寄收据、送达记录。 - F–G:首次强制令申请及第二巡回退回函。 - H–L:2026年1月及4月后续提交包(英文+中文+确认)。 - M:完整时间线与提交总结。 **一句话总结**:这份更新版强制令申请是Sarah在多次提交自诉受害人文件(均被确认收到却持续超7个月未入档)后,向第二巡回法院请求的**纯程序性救济**——仅要求命令地区法院正式入档这些文件,以打破“接收但不处理”的僵局,形成可供审查的司法记录,从而保障CVRA权利与正常司法程序。不涉及任何案件实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