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对的 郭申请11章个人破产 是重点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不能。就像luc应该单独证明了g系列属于郭后才能登记g系列投资者为债权人一样。被告要主张luc违法接受虚假债权,他也要先证明,但目前为止的破产法是,只要被第11章破产接管,债务人就失去了证明债务真假的资格,权利就被受托人夺走了。但在刑事案这边是可以主张传唤它们的,但律师们都是在表演,都不敢干实事。
对的 郭申请11章个人破产 是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