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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_type: discussion_message
speaker: "ntp***"
date: "2025-11-09T09:25:28.950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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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tp*** 发言 (2025-11-09)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055)
时间：2025-11-09T09:25:28.950Z
回复：[qf8ceddeab1e2bf435ddb](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f8ceddeab1e2bf435ddb) (查看被回复的发言（跨批次）)

被回复发言摘要：
> 这个可不可以这么写：
> 
> 一些数字银行和喜交所投资人，通过律师在老郭案件中要钱。这些人万万没想到，他们就是检方口中老郭的受害人。明明只是要钱，怎么就成了害老郭的受害人了呢？ 按照法律文件中检方的说法，郭案中，G系列投资人，除了郭的共谋犯，就是郭的受害人。所以，要钱的就是郭的受害人。问题是，这些人真的是郭的受害人吗？被律师代表成了受害人是这些人的本意吗？肯定不是！ 那么问题来了，如何挽救？联系律师明确告诉律师你不是郭的受害人，让律师给法庭file a motion,阐明不是受害人的立场！

## 发言正文

> 这个半年前就呼吁过了，没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