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BEITECH

spr*** 发言

发言时间:2026-07-07 13:04:02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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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上下文

被回复发言:hel*** · 2026-07-07
我們受害人才是這個資金池的真正主人!常識來說應該是先讓投資人來認領,Luc 只能來拿剩下的無主孤魂。
发言原文
我们的投资是信托,你可以写这个反对没收要求走restitution,我写了这个,更多人写更好 你自己的法律身份 你对这笔钱的法律主张是: ✔ 金钱不是给郭个人 ✔ 金钱目的明确(G/数字银行/农场) ✔ 混入资产池 ✔ 被挪去其他地方 ✔ 造成损失 = 最符合 constructive trust constructive trust 的最强点是: 权利优先于政府没收 权利优先于债权人 权利优先于破产法院 权利优先于Lu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