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按照中国人的级别观念,最高法对应总统,巡回法院对应内阁部长,司法部长只是内阁部长的一个。
現在是等於檢方請求撤銷之前的冤假錯案,為當時的不恰當行為糾錯,正常來說法院應該沒理由不答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