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anonical_url: "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d2dd52d6502eb7d7dcea"
batch_url: "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027"
content_type: discussion_message
speaker: "201***"
date: "2025-08-12T23:35:55.151Z"
---

# 201*** 发言 (2025-08-12)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027)
时间：2025-08-12T23:35:55.151Z

## 发言正文

> C. 通过法院备案（谨慎）
>     •    理论上，你可以以“第三方动议”或 amicus letter 的形式向案件法官提交。
>     •    但法院往往会拒收与案件无关、程序不当的第三方文件（郭案里就发生过这种情况，有人不断向法庭乱投文件被法官屏蔽）。
>     •    所以走法院这条路要格外规范，最好由律师代为提交，并严格遵循联邦刑事程序规则（FRC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