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anonical_url: "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d3cb7bf4dfa9eb7c2271"
batch_url: "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020"
content_type: discussion_message
speaker: "ntp***"
date: "2025-07-28T07:33:02.376Z"
---

# ntp*** 发言 (2025-07-28)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020)
时间：2025-07-28T07:33:02.376Z
删节标记：本发言经过非事实核验的局部合规删节
附件说明：原发言含附件，按归档规则不予归档或处理
回复：[q71c7c72a628105ae4d11](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71c7c72a628105ae4d11) (查看被回复的发言（跨批次）)

被回复发言摘要：
> 就是破产法庭做实被告把投资者的钱变成了自己的钱这一法律事实，检方在捏造说有几千举报，在逮捕之前的大陪审团上让大陪审团同意抓捕，然后再用大陪审团的决议向法庭申请逮捕令。由于逮捕前的大陪审团听证允许传闻证据，在加上实际操作中这个基本流于形式，很容易就通过。

## 发言正文

> ［用户 reb***］ 这个分析跟gpt说法一致，破产案庭结论就是抓人的合理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