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anonical_url: "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d489f80e89ee2e4f1217"
batch_url: "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164"
content_type: discussion_message
speaker: "kir***"
date: "2026-10-18T06:11:05.017Z"
---

# kir*** 发言 (2026-10-18)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164)
时间：2026-10-18T06:11:05.017Z
回复：[qe095499e18d1ab2a1a52](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e095499e18d1ab2a1a52) (查看被回复的发言（跨批次）)

被回复发言摘要：
> 第三种其实有一个悖论，当律师可以这么说，证明还不够cronic，如果足够ronic，就没有律师可以有效辩护，包括有效上诉。只能被告自己自诉，理由就是cronic ，所以自诉。

## 发言正文

> 就是第二种 关键程序都是第三方在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