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anonical_url: "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d589fbbe891630aa8cd9"
batch_url: "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096"
content_type: discussion_message
speaker: "kir***"
date: "2026-03-29T01:46:57.415Z"
---

# kir*** 发言 (2026-03-29)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096)
时间：2026-03-29T01:46:57.415Z
回复：[qecaed47bbcffcddbb547](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ecaed47bbcffcddbb547) (查看被回复的发言（跨批次）)

被回复发言摘要：
> 1. 这种“循环论证”的法律解剖
> ​你提到的逻辑怪圈可以被拆解为以下三个违法的“阶梯”：
> ​阶梯一（非法入账）： Luc 在没有进行**“穿透性审计（Piercing the Corporate Veil Analysis）”**之前，就接受了针对郭个人的债权申报。这在法律上极其反常。正常逻辑是：你投了 A 公司，你只能告 A 公司。除非法庭先裁定 A 公司是郭的“马甲（Alter Ego）”，你才能把债权登记在郭名下。
> ​阶梯二（以果推因）： 随后，Luc 拿着这些数额巨大的“债权登记”对法官说：“看，有这么多针对郭的债权，说明这些 G 系实体事实上就是郭的财产（否则债权人为什么找他？），所以这些实体应该被合并破产。”
> ​阶梯三（闭环收割）： 到了刑事庭，检方又拿着破产庭的这个“结论”说：“看，破产受托人都认定这些实体属于郭了，所以里面的 13 亿全是郭的‘犯罪所得’，必须没收。”
> ​结论： 他们利用“债权登记”这个行政动作，强行创造了一个“法律事实”，然后用这个“事实”去支撑没收令和量刑。
> 实际上支撑的不仅是没收和量刑，而是起诉，定罪，没收，量刑，都是以虚假债权为基础推动的。

## 发言正文

> 这里有一个逻辑跳跃 g系列和没收 是否真的是债权人捆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