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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aker: "reb***"
date: "2026-03-06T09:29:16.939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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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b*** 发言 (2026-03-06)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087)
时间：2026-03-06T09:29:16.939Z
删节标记：本发言经过非事实核验的局部合规删节

## 发言正文

> 那些拿了法治基金钱的人后来与luc和解，感觉不是因为不懂法那么简单，如果推上说的班龙都跟luc和解是真的，那他们为什么要和解，申请法治基金和法治社会的钱用于申请目的，没犯法和解什么！？如果违法使用这两个ngo的钱，就算与luc和解，也脱不了罪，应该是与检方和解。它们的和解，唯一能解释得通的，就是它们承认法治基金法治社会也是被告的替代自我（可能用的其它名词，反正意思就是属于郭，天下一切都属于郭，一切都是被郭转移的属于债权人的钱），这应该是另外做局，不知道想干什么。陪审团都说gtv欺诈无罪了，然后用另外的罪名起诉，那同样是那些人那些事，之前为何不起诉那些罪名。然后它们会说之前没有发现法治基金法治社会属于郭，那些人的和解就可以证明了。这么一推测，它们可能是想起诉被告和那些[屏蔽词]共谋用法治基金法治社会诈骗，用gtv洗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