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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aker: "him***"
date: "2025-11-03T12:00:48.045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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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im*** 发言 (2025-11-03)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054)
时间：2025-11-03T12:00:48.045Z

## 发言正文

> 是的——在美国联邦的共谋（conspiracy）和 RICO（反有组织犯罪）案件中，法院在审判过程中根据《联邦证据规则》第 801(d)(2)(E) 条作出裁定、允许或有条件地允许检方引入所谓“共同犯罪者的陈述”（co-conspirator statements），是非常常见的做法。
> 下面是具体原因与背景，以及你提到的 Miles Guo 案（Doc. 388）在其中的位置。
> 
> 
> ---
> 
> ✅ 为什么这种情况经常发生
> 
> 在共谋或 RICO 案件中，检方往往需要引用被告的共同犯罪者在案外所作的言论。
> 根据证据规则 801(d)(2)(E)，如果这些言论是在“共谋期间且为推进共谋目的”而作出，并且检方能提供足够的独立证据证明共谋确实存在，那么这些言论就可以被采纳为非传闻证据。
> （参见纽约法院证据指南 nycourts.gov）
> 
> 由于这类言论是否可采往往取决于审判中陆续出现的证据（证人证词、文件、资金流向等），
> 因此法院通常会在审判初期有条件地允许引入，并在检方证据充分后再作出正式书面裁定。
> 
> 例如：
> 
> > “只要控方在举证结束前能独立证明共谋存在，共同犯罪者的陈述就可以被采纳。”
> （纽约法院证据规则中类似表述，见 nycourts.gov）
> 
> 
> 
> 辩护界也普遍认为，这类问题在 RICO 案件中极为常见。
> 一份专门的 RICO 辩护培训资料指出：“在 RICO 案件中，共同犯罪者陈述的传闻例外及其可采性问题是反复出现的核心议题。”
> （参见 vae.fd.org）
> 
> 
> 
> ---
> 
> ⚠️ 一些补充说明及与你的案件的比较
> 
> 虽然这种裁定很常见，但其时间点和形式在不同法院之间差异很大：
> 有些法官会在检方举证完毕后才正式书面裁定；
> 有些会在中途口头裁定；
> 也有些（如你的案件）会在审判中期发布完整书面命令。
> 
> 这种差异通常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被告人数、证据数量及共谋结构。
> 
> 在你的案件中，Torres 法官在 Miles Guo 审判进行五周后（2024 年 7 月 1 日）发布 Doc. 388，认定检方已满足 Geaney 条件。
> 这种做法与许多大型、多被告 RICO 案件中的惯例完全一致。
> 
> 
> 
> ---
> 
> 📝 总结
> 
> 是的，在 RICO 或共谋审判中，法院在审判期间作出这种“共同犯罪者言论可采性裁定”是非常普遍的做法。
> 
> 因此，Torres 法官在 Miles Guo 案中发布这样的命令，属于美国联邦体系中的标准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