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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_type: discussion_message
speaker: "roy***"
date: "2026-08-24T21:35:08.309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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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y*** 发言 (2026-08-24)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151)
时间：2026-08-24T21:35:08.309Z

## 发言正文

> 以及更关键：
> 
> 既然联盟此前明确告诉大量人“Ancillary选Owner”，为什么又普遍告诉他们“第二阶段都应该做”，而第二阶段教程又直接指向Victim？
> 
> 这个前后衔接，现在已经是文件本身展示出来的问题了。
> 
> 我认为这份新PDF，是目前你给我的所有材料里，对“Owner → Victim身份转换”证据价值最高的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