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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aker: "kir***"
date: "2026-07-12T15:23:07.754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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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ir*** 发言 (2026-07-12)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134/pages/5)
时间：2026-07-12T15:23:07.754Z

## 发言正文

> 2. 核心命题：如果假设成立，这为什么构成“司法欺诈”？
> 如果二巡最终被迫拆封了 ECF 354-356 密封件，发现 Witness-2 确实是美国顶级国安官员（如蓬佩奥），且他在 2018 年就明确警告过郭“你身边的某些人（即后来的政府证人/受害人）是中共特务/假投诉者”。
> 南区检方死活不让解封，并执意采用这些人的证词将郭定罪。这在法理上，直接构成最完美的“司法欺诈（Fraud on the Court / Rule 60(d)(3)）”和“恶意隐瞒无罪证据（Brady Violation）”的核叠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