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我有一个猜测,如果王雁平也跟luc和解,加上灭共演员的和解,可能是给南区检方制造“新证据”,这种新证据是以前无论怎么穷尽发现都不可能找到的证据,所以南区可以重新就gtv进行起诉。不知道用这种间接新证据对已经无罪的重先起诉,程序是否可行?
我觉得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