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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_type: discussion_message
speaker: "may***"
date: "2026-06-22T11:03:47.527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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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y*** 发言 (2026-06-22)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124/pages/2)
时间：2026-06-22T11:03:47.527Z

## 发言正文

> 第二步：由“防守”转为“大反攻”—— 强行申请二巡下达《撤销管辖/限期裁决令》
> 第三方不能再任由基层法院当“不粘锅”。既然自诉都在二巡，你们要在上诉审中把争议直接做大。  
> 1. 逼迫二巡下达极限制裁：
> 要求二巡直接向基层法官下达 Writ of Mandamus（职务强制令），强令基层法院必须在 7 天或 14 天内召开 Fatico 事实听证会。如果检方在听证会上拿不出能够反驳第三方“联盟账本”和“逐笔 Mapping”的 Tracing 底稿，二巡应直接下令废除控方原有的 Loss Model。  
> 2. 利用检方的“装死”进行法律推定（Adverse Inference）：
> 在二巡的文书中明确指出：第三方递交真实账本已满两个月，检方在此期间无任何反驳动作。依据法律默示原则，应视为检方在技术上已经默认了其原图表（GX Z-26）存在重复计算和重大误导。检方是因为害怕触发 Brady 违规审查才选择装死。既然控方放弃抗辩，二巡应当直接采信第三方的资金审计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