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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_type: discussion_message
speaker: "spr***"
date: "2026-08-25T12:54:03.573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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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pr*** 发言 (2026-08-25)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152)
时间：2026-08-25T12:54:03.573Z
回复：[qa6bc73336301ea8bc507](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a6bc73336301ea8bc507) (查看被回复的发言（跨批次）)

被回复发言摘要：
> 有一个犯罪集团，其中一个重要共谋认罪并被其指任为boss，在程序上它们就是可以对郭这么做，它们执意这么操作，去扯没有诈骗用处不大。重点应该是王的认罪不合法，敲诈勒索共谋不成立。

## 发言正文

> 郭被指认为boss关键不是王，托雷死根本没提过王，在858里说得很清楚，“在审判中，政府以优势证据证明，郭文贵是控制 G 集团所有实体及这些实体资产的“老板”。
> 答复第 7 页。7 例如，多名证人的证词表明，郭文贵对 G 集团所涉资产行使控制：Karin Maistrello
> 作证称，郭文贵控制 Rule of Law 组织的资金，而该组织是一项涉及 G 集团的计划（见审判记录
> 第 424 页）；多名证人作证称，郭文贵控制 G Clubs（见审判记录第 1941 页〔描述郭文贵为“最
> 高老板”〕，1995:3–15，1996:2–5〔旁栏澄清〕，1999:4–7，2975:8–2976:10，2980:11–22，
> 2999:20–3000:6〔关于 G Clubs 的证词〕）；并且大量书面证据支持如下结论：郭文贵对其犯罪所
> 涉资金行使控制（见 GXC415；答复第 7 页注 3〔引用审判证物，显示郭文贵对 G 集团所涉资金行
> 使控制〕）”                                                                                你要把rico当一个单独地来打不但很难，就是打掉了也只是rico而已，其它电汇，证券欺诈还在，但如果电汇，证券欺诈不成立，那rico 干什么？rico一起游山玩水吗？电汇，证券欺诈是基础，rico和洗钱都是建立在这之上，这是最基本的，一个律师一眼就能看出来，根本都谈不上技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