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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aker: "him***"
date: "2025-09-06T08:54:30.393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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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im*** 发言 (2025-09-06)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033)
时间：2025-09-06T08:54:30.393Z

## 发言正文

> 这份动议，直接提出了三个核心论点。
> 
> 第一，康州破产法庭的命令无效。
> 为什么？
> 程序有重大缺陷。
> 动议指出，郭本人被剥夺了有意义的参与和被听证的机会。
> 受托人搞秘密诉讼，错误地将G系列等资产划为郭的个人财产。
> 整个过程，完全忽视了 petitioner 这类第三方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 所以，所有基于这些无效命令的索赔，都应该被排除。
> 
> 第二，排除疑似同谋者的索赔。
> 检方文件（ECF Nos. 382, 388, 395）点名，喜马拉雅联盟、农场是欺诈工具，涉嫌RICO法案。
> 但这些人，比如喜马拉雅农场联盟委员会，正在组织所谓的“受害者”提交索赔。
> 这本质上，是欺诈行为的延续。
> 用欺诈手段，继续瓜分被没收的资产。
> 动议要求，法庭必须排除这些由同谋者组织的索赔。
> 
> 第三，审查政府的索赔审查程序。
> 检方指控他们是同谋，但却没有逮捕。
> 在郭被捕后，新的欺诈性注册行为仍在继续。
> 检方没能追究这些人的刑事责任，
> 放任他们提交欺诈性索赔，侵占被没收的财产。
> 动议要求，法庭必须审查检方的流程，是否符合正当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