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明白了 这个可以啊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可以,但要分清 **“填材料”** 和 **“接管辩护”**。 第三方 Tony 可以做的是把议题“填满记录”,让法院、被告、上诉法院都很难说没看到: 1. **CVRA 角度填** Tony 作为 asserted victim/affected claimant,可以说:我不是替郭辩护,我是在说明量刑前 loss/victim/restitution 记录不完整,影响我被合理听取和公平处理的权利。 2. **Rule 32/Fatico 角度填** 第三方可以提交 factual proffer:716-4、Hinton、GX Z-26、联盟账本、中国法律程序材料之间的矛...
明白了 这个可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