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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aker: "him***"
date: "2026-01-14T03:03:29.781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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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im*** 发言 (2026-01-14)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069)
时间：2026-01-14T03:03:29.781Z
回复：[q1b0bf947378db0d96cf3](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1b0bf947378db0d96cf3) (查看被回复的发言（跨批次）)

被回复发言摘要：
> 我不认为成立。诈骗罪成立三要件：虚假陈述，诈骗意图，实质性。检方，连这三个中的一个都没有证明得了，就算辩方基本的都没做，我认为只要认知正常的人组成陪审团，不会认为定罪成立。

## 发言正文

> 郭被定的罪不是诈骗，是共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