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anonical_url: "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e12b365fe68bf5d390e4"
batch_url: "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010/pages/4"
content_type: discussion_message
speaker: "chu***"
date: "2025-06-22T15:30:02.685Z"
---

# chu*** 发言 (2025-06-22)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010/pages/4)
时间：2025-06-22T15:30:02.685Z

## 发言正文

> 请求救济
> 基于上述事实和法律依据，我谨请求法院：
> 裁定我与盖耶律师签署的代理协议
> 因存在欺诈或虚假陈述而无效，允许我以
> 个人诉讼当事人身份独立参与此案；
> 宣告盖耶律师代表数千名喜马拉雅交易所客户（包括我本人）提出的基金赎回请求的协议无效，理由是该协议是由于欺诈性虚假陈述或
> 重大误解而达成的，违反了《合同法重述（第二版）》第162条；
> 授予我认为适当的任何其他救济，以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