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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_type: discussion_message
speaker: "chu***"
date: "2025-10-19T10:29:39.659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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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u*** 发言 (2025-10-19)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048/pages/4)
时间：2025-10-19T10:29:39.659Z
回复：[q2360e7329d074b587ec6](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2360e7329d074b587ec6) (查看被回复的发言（跨批次）)

被回复发言摘要：
> 都在用受害人身份，当然可以，这也是战略技巧，可是不要忘了，你们是因为支持郭先生，才有的投资，你们只要有投资，有法治基金捐款，是支持者，什么投资都没有，也可以是法庭上的利益相关人！这意义能一样吗？

## 发言正文

> 使用什么身份，一点也不重要。受害者身份，权利更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