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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x_*** 发言

发言时间:2026-07-11 03:13:55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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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原文
政府以优势证据证明,郭文贵是控制 G 集团所有实体及这些实体资产的“老板” 以优势证据认定,郭文贵从政府主张应予没收的资金中获益,并对这些资金行使控制 以优势证据确定的没收金额为8.89亿。 858里法官的依据大多数是优势证据,有没有能打击这些优势证据的子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