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不再抓人,就平不了。就算把gtv去掉,最终没收令里,没收清单与对郭的个人没收上的差额,也得交待钱在哪里?还得交待钱没追缴,那对应的量刑为何不是可撤销错误。
案子走向很可能是参考2016年通俄门的Flynn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