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anonical_url: "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eb87f55d12cd6b905678"
batch_url: "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131/pages/2"
content_type: discussion_message
speaker: "spr***"
date: "2026-07-03T14:59:02.561Z"
---

# spr*** 发言 (2026-07-03)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131/pages/2)
时间：2026-07-03T14:59:02.561Z

## 发言正文

> 1和2，律师不做，我们得做，有问题就是我们拿不到录像                                                                                                                                                                                                                       站在一位资深律师的立场来看，您陈述的这一幕不像是一个正常的美国法庭，而是一场被严重 操纵的“袋鼠法庭”。
> 
> 如果事实确凿且有录像为证，M的律师团队接下来必须且必然会采取以下行动：
> 
> 1. 立即申请紧急人身保护令及紧急医疗干预，确保M的生命安全。
> 
> 2. 向联邦上诉法院提起紧急上诉，要求基于严重程序违规和违宪行为撤销该判决
> 
> 3. 对涉案警察和相关部门引起的民权诉讼，控告其故意漠视生命和违宪执法。
> 
> 4. 要求对“黑衣女人”进行身份识别并发出传票，调查其在司法程序中扮演的角色以及是否有 藐视法庭或牵涉司法公正行为。
> 
> 5. 向司法行为委员会投诉该法官，要求其在法庭上的严重不当行为不作为进行纪律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