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anonical_url: "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eb9c820f7d6318fa234a"
batch_url: "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142/pages/4"
content_type: discussion_message
speaker: "reb***"
date: "2026-08-04T00:23:35.911Z"
---

# reb*** 发言 (2026-08-04)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142/pages/4)
时间：2026-08-04T00:23:35.911Z

## 发言正文

> 只要在14天内，向南区法院提交了上诉通知，就不存在无法上诉的问题。被告也没有不配合的问题，因为他自己都当庭表明了要上诉。后面就是什么时候补齐程序什么时候开始排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