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如果木蘭和檢方交代了600萬,檢方和木蘭的依然簽署不起訴協議,檢方的行為算什麼?
这600W 目前庭上只看得到是小鸟到喜交所,算在诈骗资金里,也在郭头上 青的公告,没有在法庭,南区检方不知情,也没有必要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