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打反对没收
對,投資款是受害者的,不是老郭的,我們並非贈送與老郭。 所以,老郭也無權同意沒收! 應該成立似公平基金一樣的基金,讓投資者各自拿匯款憑證去申領。經核實後發放給各位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