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这么说只能等量刑后辩护律师发力才行,但是律师又一直要求延期量刑,也就是延期自己出头上诉跟检方干的时间。如果辩方是在配合法官,那这事不就无解了?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 五、为什么 Geyer/Macfarlane 没有做?(最关键的痛点) 瑞恩在 733 和 733-1 里揭露得非常明确: • defense counsel 从未对 202、522 等文件进行分析 • 从未对检方提出 Brady motion • 从未针对 13→12 charges 的“虚假陈述”提出质疑 • 从未 preserved objections • 甚至连最基本的 trial advocacy 都没有做到 因此: 👉 大量检方欺诈,程序上都没有 preserved 👉 新律师即使想提,也没有程序...
这么说只能等量刑后辩护律师发力才行,但是律师又一直要求延期量刑,也就是延期自己出头上诉跟检方干的时间。如果辩方是在配合法官,那这事不就无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