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问题是谁能把这个逻辑展示在法庭上?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检方如果只提陪审团 那更好 GTV已经无罪 不涉及欺诈 那么法治基金ROL的资金来源 无罪 那么刑事案里Rico郭 指挥ROL洗钱 不成立 ROL是C3基金 不是郭的个人资产 那么民事诉讼 郭的个人破产案受托人Luc 就不能染指ROL 检方(政府)刑事案指证ROL洗钱 王雪冰已经认罪换不起诉 王燕平也认罪 那就更好玩了 陪审团的结果 让这两个认罪 对判郭 没有了价值 因为刑事案里ROL扯不上郭了
问题是谁能把这个逻辑展示在法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