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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aker: "hel***"
date: "2026-06-30T00:49:14.780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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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el*** 发言 (2026-06-30)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128)
时间：2026-06-30T00:49:14.780Z

## 发言正文

> 法官：他出生于1968年，地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值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期间。他父亲被认定为人民的敌人。他本人曾被指控从事颠覆活动，并自述目睹过处决。后来他进入了房地产行业。
> 
> 法官：他持旅游签证入境美国，随后申请庇护，该申请至今仍未审结。即便完全采信他关于中共的说法，也不能成为他欺诈行为的开脱理由。他承诺了过高的投资回报。王女士在其中扮演了角色，但郭先生是老板。
> 
> 法官：郭先生不承担责任，甚至——令人难以置信——不承认造成任何损失。2025年1月6日，我对王女士判处了120个月，即法定最高刑期。她最终是向郭先生汇报的，郭先生是老板。她的认罪行为体现了她承担了责任。
> 
> 法官：他已在拘留所（MDC）度过3年，所以我将判处低于量刑指南的刑期。请起立。郭先生，本庭判决：你因9项罪名被判处360个月（30年）监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