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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_type: discussion_message
speaker: "reb***"
date: "2026-07-21T02:23:04.971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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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b*** 发言 (2026-07-21)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137/pages/5)
时间：2026-07-21T02:23:04.971Z
回复：[qfdb89dd600dd79dccac0](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fdb89dd600dd79dccac0) (查看被回复的发言（跨批次）)

被回复发言摘要：
> 但是这个没认清前按理也不可以量刑吧？他们不是一样做了，我还看见过释放出狱的文件，罪名是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罪。这些证据我觉得律师也都该提交过

## 发言正文

> 没有。目前为止，没有看到任何中共办案卷宗公开在南区法庭的卷宗上。谁有，谁就应该去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