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anonical_url: "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ff05720b47326a2c563c"
batch_url: "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078"
content_type: discussion_message
speaker: "kir***"
date: "2026-02-14T18:21:08.339Z"
---

# kir*** 发言 (2026-02-14)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078)
时间：2026-02-14T18:21:08.339Z
回复：[q0e9ce3149448f7305ed5](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0e9ce3149448f7305ed5) (查看被回复的发言（跨批次）)

被回复发言摘要：
> 3. 职责范围。 如政府在 2026 年 1 月 9 日致本院的函件（ECF No. 785）所示，案卷中已提交
> 约 134 份声称依据 § 853(n) 提出的主张，政府另行直接收到约 238 份声称依据 § 853 
> 提出的主张。（这两组声称的主张之间可能存在一定重叠。）双方建议，将关于这些声称的主张
> 是否适当提出的决定，交由联邦治安法官审查。4
> 参见《联邦刑事诉讼规则》59(b)。
> 政府认为，在本院作出移交后，治安法官应召开会议以讨论并安排政府提出的驳回声称主张的
> 动议；政府主张，这些主张在 § 853(n) 项下不具备诉讼资格（standing），应当改按减免
> （remission）申请处理。

## 发言正文

> 法官不知道是不是这样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