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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_type: discussion_message
speaker: "kir***"
date: "2026-02-14T18:21:08.339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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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ir*** 发言 (2026-02-14)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078)
时间：2026-02-14T18:21:08.339Z
回复：[q0e9ce3149448f7305ed5](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0e9ce3149448f7305ed5) (查看被回复的发言（跨批次）)

被回复发言摘要：
> 3. 职责范围。 如政府在 2026 年 1 月 9 日致本院的函件（ECF No. 785）所示，案卷中已提交
> 约 134 份声称依据 § 853(n) 提出的主张，政府另行直接收到约 238 份声称依据 § 853 
> 提出的主张。（这两组声称的主张之间可能存在一定重叠。）双方建议，将关于这些声称的主张
> 是否适当提出的决定，交由联邦治安法官审查。4
> 参见《联邦刑事诉讼规则》59(b)。
> 政府认为，在本院作出移交后，治安法官应召开会议以讨论并安排政府提出的驳回声称主张的
> 动议；政府主张，这些主张在 § 853(n) 项下不具备诉讼资格（standing），应当改按减免
> （remission）申请处理。

## 发言正文

> 法官不知道是不是这样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