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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尼苏达把一名儿童性侵犯赦免了。 对象是 Tou Lue Vang,老挝籍移民,2006 年承认一级刑事性行为罪。 案子…

明尼苏达把一名儿童性侵犯赦免了。

对象是 Tou Lue Vang,老挝籍移民,2006 年承认一级刑事性行为罪。 案子里的受害者,10 岁。 据 DHS 和媒体报道,他原本面临被移出美国。

注意,不是一个小官员偷偷盖章。 这是明尼苏达州赦免委员会的动作。 三个人坐在这张桌上:州长 Tim Walz、州检察长 Keith Ellison、州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 Natalie Hudson。

赦免审查委员会先在 4 票赞成、2 票反对、3 人缺席的情况下建议批准。 6 月 10 日,三人赦免委员会把这道门打开。 这份赦免给了 Vang 清理犯罪记录、继续抗辩驱逐的通道。

更刺眼的是细节。 Vang 在申请里说自己悔过、负责、已经康复。 NYT 报道,受害者也递交了支持赦免的信。 DHS 则直接开火,指控 Walz 和明尼苏达民主党人在保护有严重犯罪记录的非法移民。

各位看清楚,真正炸裂的地方就在这里。 一边是 10 岁儿童遭性侵的刑事后果。 一边是州级权力系统给出的第二次机会。 再往外一层,是联邦政府要驱逐,州里赦免把驱逐程序搅复杂。

这不是一句“人会改变”就能糊过去的事。 美国的移民制度如果连儿童性侵案都能被州级赦免机制改写后果,那普通家庭听到的信号就很清楚:权力桌上有人替罪犯讨论人生重启,受害者和公众安全只能在桌下等通知。

Walz 阵营可以解释程序,可以强调支持信,可以说赦免不是自动留下。 但问题钉在这里:一个对 10 岁孩子犯下性罪的人,为什么还能被这套制度送到“留下来再争一次”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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