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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文本本身,从来无法独自维持一个国家的自由。 正如第二任总统约翰·亚当斯留下的那句警告:美国的宪法只适合有道德 and…

宪法文本本身,从来无法独自维持一个国家的自由。

正如第二任总统约翰·亚当斯留下的那句警告:美国的宪法只适合有道德 and 信仰的人民,它完全不适合任何其他类型的人民。 保守主义学者 Charlie Kirk 指出,这正是美国当前面临宪政危机的深层原因。 美国的政府形式和宪法结构,最初是为信奉基督教的共同体量身定制的。 当一个社会失去了共同的道德约束和精神内核,冷冰冰的宪法条文,根本无法替人们维持自由。

这是关于政治共同体如何存续的常识。 许多人深信不疑的“政教分离”原则,其实根本没有写进美国宪法文本。 这只是托马斯·杰斐逊在 1807 年写给浸信会的一封私人信件,其初衷是向教会保证政府不会侵害信仰自由。 然而在 20 世纪 60 年代,沃伦法院和伯格法院重新将这句话包装,使其变成了类似宪法法理的存在。 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本意,是通过设立条款和自由表达条款来约束政府,而不是要把信仰和道德从公共生活中彻底清除。

自由的制度,从来不是一台能够自动运行的永动机。 如果一个国家失去了支撑其运转的道德基石,再完美的法律文本,最终也抵挡不住权力的肆意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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