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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勒冈一个牧场主,因为在自己土地上蓄雨水和雪水,被判30天监禁,罚款1500多美元。 名字叫加里·哈林顿。 他在自家土地…
俄勒冈一个牧场主,因为在自己土地上蓄雨水和雪水,被判30天监禁,罚款1500多美元。 名字叫加里·哈林顿。 他在自家土地上建了三座大型水库。 州方说,这叫盗用公共水资源。
他的说法很朴素:水落在我的地上,我没卖,只是在自己土地上用。 用途也很具体,防火储备,给野生动物供水。 但州方的逻辑更硬:水一旦被纳入公共供水规则,就不是你想蓄就能蓄。 法院最后驳回他的申诉,认定多项罪名成立,包括非法占用州水资源。
这件事最值得盯的,不是雨水本身有多值钱。 而是权力怎么把一句普通人的常识,改写成违法行为。 你以为财产权从土地开始,政府说它从许可开始。 你以为雨落在自己地上,政府说那先属于公共体系。
自由世界真正该怕的,不是规则存在。 规则当然要有,下游用水、公共安全、蓄水规模,都可以讲证据、讲影响、讲许可。 真正危险的是,当一个人连“我土地上的雨水怎么用”都必须先证明自己无罪,财产权就已经被倒过来了。
雨水落下来的那一刻,问题已经不是水归谁。 问题是普通人还剩多少空间,可以不用先向权力报到。